2007年8月12日 星期日

中國國民黨獨裁專制政府草率將美麗島受難者定罪1979/6







1979美麗島事件受難者被中國國民黨獨裁暴政判決總刑期
(一)軍事法庭判決:
1/施明德:無期徒刑 2/黃信介:14年
3/林義雄:12年 4/姚嘉文:12年 5/呂秀蓮:12年
6/張俊宏:12年 7/陳 菊:12年 8/林弘宣:12年
(二)刑事法庭判決:
1/周平德:6年 2/邱茂男:6年 3/王 拓:6年 4/魏廷朝:6年
6/蔡有全:5年 7/紀萬生:4年6月 8/楊清矗:4年2月
9/張富忠:4年 10/陳忠信:4年 11/邱垂貞:4年
12/余阿興:4年 13/范政佑:3年9月 14/陳博文:3年6月
15/劉華明:3年2月 16/戴振耀:3年 17/蔡垂和:3年
18/許天賢:3年 19/吳文賢:3年 20/吳振明:3年
21/傅耀坤:2年 22/潘來長:1年2月 23/李長宗:1年2月
24/陳慶智:1年 25/陳福來:10月 26/王滿慶:9月
27/許淇潭:9月 28/李明憲:9月 29/蔡精文:9月
刑期總數:一人無期徒刑 共計:180年又3個月
P.S:劉泰和,洪裕欣,邱明強三人被囚禁刑求後,無判刑釋放.